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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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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1-2 05: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明藏东的法治基石
街道整洁、礼让行人、志愿服务蔚然成风,藏东大地劲吹文明新风。

2024年1月1日,《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昌都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长效化新阶段。

该条例共五章三十六条,由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通过,经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批准。

01 立法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昌都市在实施《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和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中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有了大幅提升,但也存在一些待解决的问题。

这些待解决的问题迫切需要制定一部较为系统的地方性法规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使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

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具体体现,该条例构建起与不断提升的物质文明相适应的精神文明制度,建立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长效机制。

02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
《条例》第九条明确要求,公民应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这一规定增强了市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条例》第十条详细列出了本市倡导的文明行为,形成文明公约,包括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维护团结、共建和谐等十个方面。

这些公约涵盖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市民行为提供了具体指引。

03 公共秩序与环境卫生
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条例》要求公民着装整洁得体,言行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不争吵谩骂,不使用粗言秽语。

同时,购物购票、等候服务和进出各类公共场所时应依次排队,不加塞、不拥挤;乘坐升降电梯先出后进,乘坐自动扶梯靠右站立。

对于公共环境卫生,《条例》明确规定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市容整洁,严格遵守垃圾分类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垃圾。

公民还应当增强公共卫生意识,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掩口鼻,患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

04 出行、旅游与就医文明
《条例》对文明出行提出了具体要求:驾驶车辆应当主动礼让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应当礼让行人,不随意变道抢行逆行。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有序上下,不抢座、不霸座,主动为老幼病残孕等有需要的乘客让座。

在文明旅游方面,要求公民遵守旅游管理规范,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

同时,爱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不喷涂、刻画、粘贴、攀爬。

关于文明就医,《条例》强调要尊重医务人员和医学规律,遵守医疗秩序,保持诊疗场所的整洁和安静。

05 社区与网络文明
《条例》对社区文明也做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公民不从建(构)筑物中向外抛掷物品,不违法搭建,不侵占公共场地。

进行装修装饰、聚会聚餐、健身歌舞等活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同时,遵守电动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电动车辆不进入电梯,不在建筑内的公共区域停放,不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

在网络文明方面,要求公民遵守网络行为规范,维护网络安全和网络秩序,尊重他人隐私和人格。

不通过发帖、跟帖、评论、人肉搜索等方式侮辱、诽谤、欺诈、恐吓他人。

06 促进与保障机制
《条例》明确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分工负责、各方协同配合、公众参与践行的工作机制。

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建立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和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有权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07 实施成效
在《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昌都市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年来,昌都市充分运用学习教育、宣传引导、活动引领、实践养成等形式,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 心(所、站)开展了2.7万场次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

城管部门整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商贩等15000余人次,不文明养犬行为10余起。

交警部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14000起、开车接打电话17400起,教育纠正非机动车随意调头、行人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4500余起。

如今,昌都市通过法治“他律”推动文明“自律”,实现了文明行为从“入眼入耳”到“入脑入心”的转变。

走在今天的昌都市区,街道整洁干净,路口车辆礼让行人,社区里邻里和睦互助,公园中市民休闲娱乐井然有序。

这些变化不仅体现在城市面貌的更新上,更深深扎根于市民的一言一行中。

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文明已成为昌都这座城市最亮丽的底色,为这座藏东明珠的高质量发展浇筑了坚实的文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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