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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监管效能 我国反垄断将建立健全“三书一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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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3-12-7 01: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强监管效能,是我国反垄断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指导监管工作,我国将建立健全“三书一函”制度。

所谓“三书一函”制度,指的是反垄断监管部门向涉嫌违法垄断行为的企业发出的三种书面警示,以及一种监管函件。具体而言,这包括:

警示告诫书:反垄断监管部门针对初步发现的涉嫌垄断行为的企业,发出警示告诫书,明确指出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影响和后果,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

纠正措施建议书:对于已经初步确认存在违法垄断行为的企业,反垄断监管部门将发出纠正措施建议书,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并要求企业按照要求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处罚决定书:对于经过深入调查后确认存在垄断违法行为的企业,反垄断监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决定,并以书面形式予以通知。处罚决定书将对违法行为进行明确的定性和量化,并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监管函件:在反垄断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可能需要与企业进行沟通、了解情况或者要求企业进行说明。此时,监管部门将通过函件的形式向企业发出相关要求,以保持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立健全“三书一函”制度有利于强化反垄断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企业清晰地了解其在反垄断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以及后果,引导企业依法纠正错误,遵守反垄断法规。同时,这一制度也有助于提高反垄断监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监管部门的执法工作符合法定程序,依法依规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在执行“三书一函”制度过程中,反垄断监管部门应当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处罚决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也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帮助,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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